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49,79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4%,其中3,304,371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总数的0.51%,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嘉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46,9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其中38,945,541股被司法冻结,已质押股份64,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合计被司法冻结102,945,54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9.67%,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07,607,512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10.80%,占公司总股本的5.24%。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206-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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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

  注:1、万通控股被冻结股份中的1,357,600股,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冻结原因

  2018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融信托”)签署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产生合同纠纷。中融信托向嘉华控股提供借款14.08亿元,为此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向中融信托提供了充足的担保抵押物,其中所持有的土地及房屋抵押物市场评估值超过15亿元,分别是:瑞景园公司名下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6号4,518.46平方米土地(规划建筑面积4810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值90,614万元;万通控股的保证担保及万通控股持有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万通金融中心28,546.73平方米商业房产抵押,房地产抵押价值82,000万元。此外,还另有充足价值的股权进行了质押:嘉华控股及子公司持有的万通控股约85%股权(按原始注册资本计算价值约12亿元)的质押担保;提供了万通控股持有的万通发展6400万股(按目前市值约4.5亿元的股票)质押,本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冻结了这部分股权。目前,嘉华控股合计归还中融信托的总金额为8.53亿元,分别偿还了借款本金约4.26亿元,归还了利息约4.27亿元。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表示,为能尽快与相关方彻底解决商事争议,解除股票冻结状态,目前正在积极洽谈有意向协议受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战略投资方以偿还相关债务。当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53%,绝对数量远超过其它前五位股东持股数量,故拟出让股份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会积极配合相关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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